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2964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当年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凡一志愿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名单可从我校研究生院查看,调剂学生名单待后续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详见本工作办法第七条调剂部分)。

、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 

2.面试包括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持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2018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点击下载(截止时间内提供有效,超期责任自负)。

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不包括少干考生)还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在职考生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少干考生须将《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复印件交我院。

以上涉及到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提交给学院审查存档。

、体检

考生体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复试报到时通知。体检要求及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但短期内有望康复者,可办理休学手续后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复查合格的取得入学资格,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年国家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学术型专业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学术型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少干计划考生的调剂。

7.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由研究生院审核。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和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不予录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填写《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XXX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点击下载)。

2.学院审核。全面了解调剂生情况,依据学校调剂原则择优确定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定的调剂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4.学院组织复试。学院对确定的调剂考生组织复试,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5.学校发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

、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 

(三)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若复试合格原则上须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以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进入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按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志愿分别进行录取。生源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录取。

(六)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生与调剂学生分开录取。 

、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提交相关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2.政治审查表、定向协议书均可从研究生院公布复试结果网页下载。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931-7971301 

地址: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法学院(教学10号楼206办公室)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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