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 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表(2021年9月)
2021年09月14日 点击:[]
附件2
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表
学院(公章):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公示起止日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7日
序 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高考录取专业(大类)名称 |
生源 省区 |
高考 科类 |
录取专 业最低 分数 |
高考 成绩 |
加权 平均 成绩 |
学院 考核 成绩 |
拟转入 专业名称 |
拟转入 专业高考 最低分数 |
转专业考核 结果 |
|
1 |
申洋洋 |
2031200353 |
植物生产类 |
广西 |
理科 |
499 |
563 |
78.41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2 |
莫华英 |
2034130111 |
动物医学 |
广西 |
理科 |
543 |
553 |
85.38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3 |
卢姜宏 |
2025230113 |
泰语 |
广西 |
理科 |
556 |
562 |
84.73 |
85 |
公共事业管理 |
560 |
拟同意 |
|
备 注 |
1.学院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并制定、公布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2.学院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否则无效; 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含相关材料)和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按校务公开的要求,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4.如对学生申报的材料或转专业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可书面实名提出意见,书面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3235628)或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北楼219室,电话:3272095),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5.其他说明: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转专业指标数为17人,本次转专业后指标数余额为15人。转入2021级公共事业管理1人。 |
经办人签名: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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