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核结果公示表
转入学院(公章):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
序 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高考录取专业(大类)名称 |
生源 省区 |
高考 科类 |
录取专 业最低 分数 |
高考 成绩 |
加权 平均 成绩 |
学院 考核 成绩 |
拟转入 专业名称 |
拟转入 专业高考 最低分数 |
转专业考核 结果(拟同意/不同意) |
1 |
宋吕云 |
2325120101 |
日语 |
江西 |
文史 |
566 |
575 |
3.53 |
90 |
公共事业管理(23级4班) |
575 |
拟同意 |
2 |
单嘉坤 |
230411031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山东 |
化学 地理 政治 |
573 |
583 |
65.28 |
90 |
公共事业管理(24级2班) |
572 |
拟同意 |
备 注 |
1.学院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并制定、公布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2.转入学院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否则无效; 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含相关材料)和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按校务公开的要求,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4.如对学生申报的材料或转专业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可书面实名提出意见,书面材料报送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3235628)或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北楼219室、221室,电话:3272095、3236767),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5.其他说明:2023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转专业指标数为15人,本次转专业后指标数余额为14人。 |
经办人签名: 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4年9月4日